香港城市大學 — 治理架構與歷任校長
一所大學的「老闆」是誰?校長之上還有誰?香港城市大學是由香港立法機關以專門條例創設的法定大學,治理權力載於其大學條例及規程。最高名譽首長為監督(Chancellor),最高管治機構為校董會(Council),最高學術機構為教務會(Senate),行政首長為校長(President)。本文以官方與公開資料為據梳理治理架構與歷任校長;中性事實區(00–12)記名領導層的學術成就與人物背景。
一、治理架構總覽
監督 (Chancellor) ──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當然兼任
│ 名譽最高首長
大學校董會 (Council) ── 最高管治及行政機構(主席領導)
│
校長 / President ── 大學行政首長
│
首席及常務副校長 (Provost & Deputy President) ──── 學術行政總負責
各副校長 (Vice-Presidents) ── 分管科研/教育/行政/發展等
│
大學教務會 (Senate) ── 最高學術決策機構(校長任主席)
│
各學院 (Colleges / Schools) ←→ 各學系 (Departments)
二、各治理機構與職位
監督(Chancellor)
- 大學名譽最高首長,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當然兼任(迴歸前由港督兼任)。這是香港多數法定大學的共同制度安排,即「行政長官校監必然制※」。
- 主要職能為主持學位頒授典禮等禮儀角色,日常校政不介入。
- 現任監督為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
大學校董會(Council)
- 城大的最高管治及行政機構,負責大學事務、方針、財產與財政事務,由校董會主席(Chairman of Council)領導。
- 現任主席:魏明德(Michael Ngai),自 2025 年 1 月 1 日※ 起出任,任期三年,接替前主席黃嘉純(Lester Huang)。魏明德為劍橋大學畢業的資深金融界人士,曾任瑞銀董事總經理,現任安德資本主席等職(據 橙新聞報道※)。
校長(President)
- 大學行政首長,統領日常運作、學術與行政管理,為校董會及教務會當然成員、教務會主席。
- 現狀:校長出缺。前任校長於 2026 年 4 月 24 日※因私人理由辭任。
署理校長 / 首席及常務副校長(Acting President / Provost & Deputy President)
- 現任:李振聲(Lee Chun-sing),自 2023 年※起任首席及常務副校長,統籌學術事務與策略發展;2026 年 4 月 24 日起即時署任校長。李振聲為化學及材料科學與工程領域的講座教授(據 城大新聞稿※)。
大學教務會(Senate)
- 大學最高學術決策機構,負責課程、考試、學位標準、研究政策等,由校長任主席;成員包括各副校長、各學院院長、教授代表及學生代表等。
三、歷任校長 / 院長完整列表
城大的領導層分兩個階段:城市理工時期(1984–1994,首長稱「院長 Director / Principal」)與大學時期(1994 起,首長稱「校長 President」)。以下名錄據 簡體維基※與 繁體維基※交叉核對。
| 任次 | 中文姓名 | 英文姓名 | 任期 | 專業領域 / 備註 |
|---|---|---|---|---|
| 創校院長 | 莊賢智 | David Johns | 1983.10–1989.7※ | 城市理工創校首長;確立全/兼讀模塊對等學制,後轉任英國布拉福大學 |
| 第 2 任 | 鄭耀宗 | Cheng Yiu-chung | 1989.8–1996※ | 物理/材料/電子工程學者;經歷「理工→大學」正名,後轉任香港大學校長 |
| 第 3 任 | 張信剛 | H.K. Chang(Chang Hsin-kang) | 1996.5–2007.4※ | 生物醫學工程學者;英國皇家工程院外籍院士、國際歐亞科學院院士 |
| 第 4 任 | 郭位 | Way Kuo | 2008.5–2023.5※ | 可靠度工程權威;美國國家工程院、台灣中研院、中國工程院(外籍)院士;任期長達 15 年 |
| 第 5 任 | 梅彥昌 | Freddy Boey | 2023.5–2026.4※ | 材料科學/生物工程學者;曾任新加坡國立大學常務副校長;2026.4.24 因私人理由辭任 |
| 署理 | 李振聲 | Lee Chun-sing | 2026.4.24– ※ | 首席及常務副校長;化學及材料科學講座教授;即時署任 |
注:常見説法「第 X 任校長」的計數,通常自創校院長莊賢智起算——故梅彥昌為第五任(校長/院長合併計數)。坊間偶見僅計「大學時期校長」的算法,會使編號不同,引用時宜註明計數口徑。
四、歷任校長人物背景(中性事實)
莊賢智(David Johns,創校院長)
城市理工的奠基者。在其任內,城市理工確立了以模塊(modular)課程統一全日制與兼讀制、力求兩類學生「學術標準完全對等」的制度,呼應其職業與應用教育的初衷。任滿後轉任英國布拉福大學(據 英文維基※)。
鄭耀宗(Cheng Yiu-chung,第二任)
物理學家、材料科學與電子工程學者。任內帶領城市理工完成「理工學院→大學」的關鍵轉折(1989.8–1996※),1996 年離任後轉任香港大學校長(據 英文維基·Yiu-Chung Cheng※)。
張信剛(H.K. Chang,第三任)
生物醫學工程學者,1940 年生,先後於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加拿大麥吉爾大學、美國南加州大學任教,曾任香港科技大學工學院創院院長(1990)、美國匹茲堡大學工學院院長(1994),1996 年※出任城大校長及大學講座教授,2007 年退休。學術身份包括英國皇家工程院外籍院士、國際歐亞科學院院士;亦著有多部關於歷史、文化與文明交流的中英文著作,獲法國榮譽軍團騎士勳章、香港金紫荊星章等(據 維基百科·張信剛※)。
郭位(Way Kuo,第四任)
可靠度工程(reliability engineering)國際權威,研究電子與能源系統的可靠度設計。美國國家工程院院士、台灣「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國工程院外籍院士(分別於 2000、2002、2007 當選)(據 英文維基·Way Kuo※)。其 2008–2023 共十五年※的任期,是城大躋身世界百強、確立國際化與獸醫/專利優勢的關鍵階段,為城大史上任期最長的校長。
梅彥昌(Freddy Boey,第五任)
材料科學與生物工程學者,出任城大校長前曾任新加坡國立大學常務副校長。2023 年 5 月就任※,2026 年 4 月因私人理由辭任※,任期不足三年。
五、法定基礎:《香港城市大學條例》與規程
城大的存在與運作,有明確的法律基礎。據 城大官方※,城大依《香港城市大學條例》(CityUHK Ordinance)設立;該條例為城大的設立及相關事宜作出規定。與條例配套的規程(Statutes),則訂明大學的宗旨與權力(城大規程頁※)。
這一「條例 + 規程」的法定框架,是香港公立大學的通行模式:大學不是私人機構,而是由立法機關通過專門條例設立的法定團體,其治理結構、權力邊界都寫在法律裏。
據 城大治理頁※,城大的主要官員(Principal Officers)包括:校監(Chancellor)、副校監(Pro-Chancellor)、校董會主席與副主席(Chairman & Deputy Chairman of the Council)、司庫(Treasurer)、校長(President)。其中,校長是大學的行政首長、負責日常運作;而校董會主席與校監則屬更高層級的「治理/象徵」角色。這一「校監—校董會—校長」的分層,使大學的「最終治理權」「治理決策權」與「日常行政權」有所區隔。
六、關鍵設計:行政長官當然出任校監
香港公立大學治理中有一項極具特色的安排,城大亦在其內:
校監作為名義首長,通常在重大典禮(如學位頒授典禮 Congregation)中擔任主禮等象徵性角色,而非介入日常治理。
- 1984–1997:城市理工/城大監督由香港總督當然兼任。
- 1997.7.1 起:改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當然兼任(沿襲香港法定院校制度,與港大、中大等一致)。
七、諮議會(Court)
除校董會外,城大還設有諮議會(Court)。據 城大官方※,諮議會依條例第 8A 條履行其職能;校監在場時主持諮議會會議及大學的學位頒授典禮。
諮議會通常是一個更廣泛、更具代表性的機構(成員涵蓋社會各界、校友等),其角色偏向「聯繫大學與社會」「在重大場合表達意見」,而非像校董會那樣行使日常治理權。2025 年 12 月,城大公佈校董會與諮議會成員的委任與續任※,即屬這一治理機構的常規人事更新。
八、一圖速覽:權力如何分配
| 機構/職位 | 性質 | 大致角色 |
|---|---|---|
| 校監(Chancellor) | 名義最高首長 | 由香港行政長官當然出任;象徵與典禮角色 |
| 諮議會(Court) | 廣泛代表機構 | 聯繫大學與社會;重大場合表意 |
| 校董會(Council) | 最高管治團體 | 整體方向、重大政策、財務人事等核心治理 |
| 校董會主席 | 治理領導 | 主持校董會 |
| 校長(President) | 行政首長 | 日常運作、學術與行政領導 |
評註:這套分層既是香港公立大學的通行模式,也內置了「政府委任主導校董會 + 行政長官當然校監」的結構性特徵。有學者稱之為一種「可管理的自由(managed freedom)」(見
13-governance-and-reform/governance-controversies.md);城大曆來的治理爭議,部分正是這一架構固有張力在特定時點的顯現。
九、小結
- 城大依 《香港城市大學條例》及規程※設立,治理結構有明確法定基礎。
- 校董會(Council)是最高管治團體;主要官員含校監、副校監、校董會主席與副主席、司庫及校長。
- 香港行政長官當然出任全港公立大學校監——這是香港高校治理最具特色、也最受討論的結構性安排。
- 另設諮議會(Court)作廣泛代表與聯繫社會之用。
- 歷任校長自創校院長莊賢智起共五任,現由首席及常務副校長李振聲署任。
來源
- 〈香港城市大學〉,維基百科(簡體):https://zh.wikipedia.org/zh-hans/香港城市大學 (二手;歷任校長名錄、監督、校董會主席、學院架構)
- 〈香港城市大學〉,維基百科(繁體):https://zh.wikipedia.org/zh-hant/香港城市大學 (二手;歷任校長任期、梅彥昌 2023–2026)
- 〈Professor Freddy Boey resigns as CityUHK President〉,城大新聞稿(2026-04-24):https://www.cityu.edu.hk/en/media/press-release/2026/04/24/professor-freddy-boey-resigns-as-cityuhk-president (官方一手;校長辭任、李振聲署任、首席常務副校長背景)
- 〈大學高層變動|浸大城大換校董會主席〉,橙新聞 Orange News:https://www.orangenews.hk/hongkong/1247310/ (新聞;魏明德 2025.1.1 任校董會主席、接替黃嘉純、背景)
- 〈張信剛〉,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zh-hans/張信剛 (二手;張信剛學術背景、任期、院士、勳章)
- 〈Way Kuo〉,Wikipedia:https://en.wikipedia.org/wiki/Way_Kuo (二手;郭位三院院士、可靠度工程、2008–2023)
- 〈Yiu-Chung Cheng〉,Wikipedia:https://en.wikipedia.org/wiki/Yiu-Chung_Cheng (二手;鄭耀宗城市理工 1989–1996 後轉任港大)
-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Wikipedia:https://en.wikipedia.org/wiki/City_University_of_Hong_Kong (二手;莊賢智模塊學制、轉任布拉福)
- 〈Fifteen Years Beyond Boundaries〉,城大新聞:https://www.cityu.edu.hk/media/news/2023/05/07/fifteen-years-beyond-boundaries-banquet-honour-professor-way-kuos-presidency (官方一手;郭位十五年)
- 〈香港行政長官校監必然制〉,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zh-hans/香港行政長官校監必然制 (二手;監督由行政長官當然兼任)
- 〈Governance〉,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官方:https://www.cityu.edu.hk/about/governance — 官方
- 〈CityUHK Ordinance〉,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官方:https://www.cityu.edu.hk/court/ordinance.htm — 官方
- 〈Statutes〉,The Council,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官方:https://www.cityu.edu.hk/cuc/statutes.htm — 官方
- 〈CityUHK welcomes appointments for Council and Court〉(2025-12-19),CityU 官方:https://www.cityu.edu.hk/en/media/news/2025/12/19/appointments-to-council-and-court-members — 官方
互見
- 基本事實卡 · 校史年表 · 近年發展 2020–2026 · 逐年大事記 · 治理爭議(野史)
本篇合併與拆分説明
本篇整合原併入 recent-developments-2020-2026.md 的兩張舊卡:00-overview/governance.md(治理架構與歷任校長)與 00-overview/governance-framework-explained.md(治理框架詳解:校監、校董會、諮議會與「行政長官當然校監」)。二者同屬治理主題、內容高度互補,故於 2026-07-02 合併為本篇獨立成章,內容與來源保持不變,重複定義(如「行政長官當然校監」的制度説明)只保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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