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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校董會主席譜系——歷任主席與「行政長官當然校監」之下的治理實踐

校政 已證實 約 5,646 字 · 12 分鐘 更新

香港城市大學(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CityUHK / 城大)綜合信息數據庫 · 校政治理模塊

説明:本文依據城大官方公告、政府新聞公報及可核實的媒體來源整理。歷任主席的記錄,因官方存檔的可及性,以 2006 年後的記錄最為完整且有一手來源支撐;更早期任期細節註明數據侷限。現任在職主席於爭議/評價段落以職銜指代。


校董會主席是怎樣產生的,為何説此職是城大治理的真正樞紐?

一句話結論: 香港城市大學校董會主席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以「當然校監」身份委任(任期一般三年),主席同時主持歷次校長遴選/續約委員會,是大學最高治理機構的實際決策核心;2006 年至今可核實的五位主席清晰記錄於官方公報與城大官網。

根據《香港城市大學條例》,行政長官是城大當然校監,具有委任校董會主席、副主席及司庫的法定權力。校董會主席不僅主持每次校董會會議,還身兼核心治理委員會(包括執行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與榮譽學位委員會)的當然主席,並主導校長遴選委員會。由此,校董會主席的人選取向、與行政長官的政治關係,以及其在關鍵時刻的處置方式,深刻影響城大的發展走向。


歷任主席一覽:已核實的任期譜系(2006–至今)

以下表格據官方公報與城大官網公告整理,2006 年前的任期因現有可及文檔有限,未列入本表,以待更多一手史料佐證。

屆序 姓名(英文) 任期(約) 主要背景 任內關鍵事件
鍾瑞明(Chung Shui-ming) 2006–2008 商人;曾任城大司庫(1999–2003)、副主席(2004–2006) 見證城大迎接四年制本科課程改革的準備期
梁振英(Leung Chun-ying) 2008 年 10 月–約 2011 測量師;曾任嶺南大學校董會主席 主持郭位(Way Kuo)就任典禮;任內爆發員工評分風波
胡少明(Herman Hu Shao-ming) 2012 年 10 月–2017 年 12 月 商人、慈善家;曾任城大人力資源委員會主席 見證城大賽馬會動物醫學院獲政府批准;主持郭位第三任期續約(2016)
黃嘉純(Lester Garson Huang) 2018 年 1 月–2024 年 12 月 律師(PC Woo & Co. 管理合夥人);曾在港大、科大任校董 主導 2022 年梅腓力(Freddy Boey)校長遴選;經歷梅氏任期內提早辭職
魏明德(Michael Ngai Ming-tak)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期三年) 商人;曾任瑞銀行政總裁;劍橋大學校友 接掌後即面對署理校長過渡;率團訪問中東及中亞推動學術合作

數據侷限説明:2006 年以前的城大校董會主席,因官網歸檔文件有限,本文暫不收錄,以避免依賴二手轉述而產生錯誤。如讀者掌握一手文獻,歡迎補充。


「當然校監」委任權如何塑造這一職位?

《香港城市大學條例》明文規定,校董會主席須由行政長官從「非員工/非學生外部委任成員」中遴選委任。這一架構安排有三重治理含義:

其一,政治關聯性。 行政長官同時身兼全港八所法定大學的校監,對各校校董會主席均享有委任權。歷任主席的遴選,實際上反映行政長官府對高校治理的判斷與考量。梁振英即是在出任行政長官之前,被當時的政府委任為城大校董會主席,其後更以校監身份對城大等高校行使委任權,形成獨特的制度連結。

其二,任期設計。 一般委任任期為三年,允許續任。從黃嘉純的經歷可見,初任 2018 年至 2020 年一屆,2021 年獲續任三年至 2023 年,其後再獲委任一年至 2024 年底,合計七年。這種彈性續任機制使主席可在關鍵過渡時期(如校長遴選)維持連續性。

其三,法定門檻與穩定器效應。 根據條例,免除校長鬚經校董會四分之三多數通過,同樣門檻亦適用於任命校長。主席在此機制下扮演「穩定器」角色——其能否凝聚校董會大多數意見,往往比個人立場更具決定性影響。


鍾瑞明(2006–2008):制度積累的產物

鍾瑞明(英文名 Chung Shui-ming,現任城大親監督/榮譽職)是城大校董會內部晉升機制的典型案例。他自 1998 年起擔任校董,歷經司庫(1999–2003)、副主席(2004–2006),至 2006 年 6 月正式出任主席,任期一年

他的任期橫跨城大校長張信剛卸任(2007 年)與繼任安排確立的關鍵過渡期。根據城大 2006 年官方公告,時任校長張信剛(H.K. Chang)稱讚鍾瑞明「對大學經濟困難時期的財政把關貢獻卓著,並主導確立了副學位課程的基礎」。2006 年的委任背景中,還提到他在「2012 年四年制本科課程」籌備方面作出前瞻佈局,這是彼時香港院校面對的共同課題。此後,鍾瑞明於 2016 年出任城大副監督(Pro-Chancellor),在大學治理層保持長期參與。


梁振英(2008–約2011):政治人物入主校董會引發的張力

梁振英於 2008 年 4 月獲政府委任為城大校董會主席,同年 10 月正式就職。他此前曾任嶺南大學校董會主席,具備高等教育治理經歷。彼時,他的入主與第四任校長郭位(Way Kuo)的正式就任幾乎同步,郭位於 2008 年 11 月舉行就職典禮,行政長官曾蔭權以校監身份主持

然而,梁振英在任期間與城大教職員之間的關係頗為緊張。據 Wikipedia 條目引述,大學教職員曾在評估中對梁振英的領導表現給出「十分之一以下」的分數,並指他試圖削弱教職員工會的影響力。這種校園內的摩擦,折射出外部政治人物介入大學治理所帶來的結構性張力——即委任者的政治背景與學術機構內部自主文化之間的衝突。梁振英約於 2011 年卸任(其後全力投身行政長官競選,於 2012 年當選)。


胡少明(2012–2017):郭位續任爭議與「記名投票」風波

胡少明(Herman Hu Shao-ming)於 201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2 月擔任城大校董會主席。他的履歷以商界與慈善為主,在主席任內兼任執行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策略發展委員會主席,並於 2006 至 2011 年擔任人力資源委員會主席

其任內最具標誌性的機構成就,是推動賽馬會動物醫學及生命科學院在數度受阻後終獲政府批准,成為他本人視為主席任內最重要的貢獻。

然而,爭議同樣發生於這一時期。2016 年 10 月,郭位第三任期續約案在城大校董會以傳真及電郵「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在台風懸掛、時間倉促的條件下,以19 人蔘與投票、17 票贊成、2 票反對通過。批評者指程序欠缺透明、未經師生諮詢,且以「記名」方式投票可能對持異議的校董構成壓力;同時,此案將郭位任期延長至 71 歲,突破城大一般員工 65 歲退休慣例,開設了一個被質疑的先例。這一事件是城大校董會治理機制中透明度存疑的典型案例,亦是理解此後新聞稿措辭為何愈發強調「程序公正」的背景之一。


黃嘉純(2018–2024):七年任期與梅腓力校長遴選

黃嘉純(Lester Garson Huang,SBS, JP)於 2018 年 1 月 1 日,由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以校監身份委任為城大校董會主席,任期三年。他是執業律師,現為 PC Woo & Co.(和富律師行)管理合夥人兼聯合主席,在出任城大主席前曾同時在香港大學及科技大學擔任校董。

其任期歷經兩次續任:2021 年 1 月續任三年至 2023 年底;因郭位離任後的校長過渡仍在進行,2023 年 11 月再獲委任一年,延至 2024 年底,合計主席任期長達七年。

黃嘉純任內最關鍵的治理行動是主導 2021–2022 年梅腓力(Professor Freddy Boey Yin Chiang)校長遴選。他同時擔任遴選委員會(Nomination Committee)主席,主持歷時一年半、三輪甄選程序(搜索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校董會)的全球招募,最終於 2022 年 5 月 17 日由校董會拍板批准梅腓力出任第五任校長

然而,黃嘉純任期尾聲卻遭遇意外變故:梅腓力於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個人原因」提早辭職,較五年任期屆滿提前約兩年;彼時主席職位已由魏明德接任,此事件由繼任者處理。


魏明德(2025年至今):過渡期接掌與全球視野

魏明德(Michael Ngai Ming-tak),由行政長官李家超以校監身份委任,於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出任城大校董會主席,任期三年。他是劍橋大學校友,曾出任瑞士銀行(UBS AG)行政總裁,現為 The Red Group 主席,同時擔任亞洲綠色科技基金(Asia GreenTech Fund)主席,兼任中遠海運及龍源電力獨立非執行董事。

上任不到四個月,城大即面對梅腓力辭職帶來的校長真空。城大宣佈將啓動全球招募程序,校董會全力支持過渡期內的穩定工作,首席兼常務副校長李俊誠出任署理校長。魏明德隨即在大學穩定上表現出積極角色。

在對外拓展方面,他於 2025 年 5 月率團訪問科威特及哈薩克斯坦,與當地高校簽署合作備忘錄,並在哈薩克斯坦薩特巴耶夫大學開設城大研究與創新所,推進「一帶一路」沿線學術合作佈局。主席親自出訪的慣例並非城大歷史常態,某程度上反映在新一輪國際競爭壓力下,校董層面主動介入大學品牌建設的新取向。


校長遴選:主席作為「委員會主席」的制度性權力

根據城大官方公告及條例,校長任命須經校董會以四分之三多數通過。實踐中,每次遴選均由校董會組成「搜索委員會」與「提名委員會」,校董會主席通常兼任提名委員會主席。以 2022 年梅腓利遴選為例,整個流程包含以下步驟:

階段 時間 主持機構/人員
搜索委員會(全球物色) 2021 年秋 校董會組成之搜索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最終甄選) 2021–2022 年 校董會主席黃嘉純擔任委員會主席
徵詢校內各持份者 2022 年 4–5 月 候選人與院長、教職員、學生廣泛會面
校董會拍板 2022 年 5 月 17 日 校董會全體

這一流程在設計上較 2016 年郭位續約的「記名傳真投票」更為規範,或與彼時外界對透明度的批評有關。不過,作為遴選委員會主席,校董會主席在候選人範圍的確定與提名的最終成形上,實質上行使了遠超程序性的影響力。


主席譜系折射的結構性議題

城大曆任校董會主席的更替脈絡,折射出香港公立大學共有的一組結構性張力:

委任權的延續性與問責性。 五位可核實的主席均由政府以校監名義委任,無一經選舉產生。任期到期是否續任,亦由校監(行政長官)決定,大學社羣無正式參與渠道。2016 年郭位續約案的爭議,部分即源於此結構——「記名投票」的壓力感,與外部委任佔多數席位的組成,共同削弱了異議表達的可能空間。

主席與校長之間的權力彈性。 法律規定校長「受校董會管制」,但在實踐中,主席與校長之間的關係更多依賴個人信任與默契。梁振英任內教職員極低的滿意度評分,以及胡少明時期續約爭議,均指向這一關係一旦破裂,校董會主席的權威性便成為校園運作的不穩定變量。

「無事則隱形,有事則主軸」的角色特質。 多數時候,校董會主席以公開場合較少、媒體曝光低調的形態存在於公眾視野中。然而一旦遭遇重大人事變局(如校長去職),主席立即成為機構公信力與過渡穩定性的關鍵擔保者,其回應速度和措辭方式會被外界密切審視。魏明德在梅腓利辭職後的公開聲明與立即啓動招募程序,即是這一角色特質的典型呈現。


來源 · 自行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