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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學 — 治理架構同歷任校長

概覽 約 6,964 字 · 15 分鐘 更新

一間大學嘅「老細」係邊個?校長之上仲有邊個?香港城市大學係由香港立法機關以專門條例創設嘅法定大學,治理權力載於其大學條例同規程。最高名譽首長為監督(Chancellor),最高管治機構為校董會(Council),最高學術機構為教務會(Senate),行政首長為校長(President)。本文以官方同公開資料為據,梳理治理架構同歷任校長;中性事實區(00–12)記名領導層嘅學術成就同人物背景。


一、治理架構總覽

監督 (Chancellor) ──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當然兼任
      │ 名譽最高首長
大學校董會 (Council) ── 最高管治同行政機構(主席領導)
      │
校長 / President ── 大學行政首長
      │
首席及常務副校長 (Provost & Deputy President) ──── 學術行政總負責
各副校長 (Vice-Presidents) ── 分管科研/教育/行政/發展等
      │
大學教務會 (Senate) ── 最高學術決策機構(校長任主席)
      │
各學院 (Colleges / Schools) ←→ 各學系 (Departments)

二、各治理機構同職位

監督(Chancellor)

  • 大學名譽最高首長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當然兼任(回歸前由港督兼任)。呢個係香港多數法定大學嘅共同制度安排,即係「行政長官校監必然制」。
  • 主要職能係主持學位頒授典禮等禮儀角色,日常校政唔介入。
  • 現任監督係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

大學校董會(Council)

  • 城大嘅最高管治同行政機構,負責大學事務、方針、財產同財政事務,由校董會主席(Chairman of Council)領導。
  • 現任主席:魏明德(Michael Ngai),自 2025 年 1 月 1 日 起出任,任期三年,接替前主席黃嘉純(Lester Huang)。魏明德係劍橋大學畢業嘅資深金融界人士,曾任瑞銀董事總經理,現任安德資本主席等職(據 橙新聞報道)。

校長(President)

  • 大學行政首長,統領日常運作、學術同行政管理,係校董會同教務會當然成員、教務會主席。
  • 現狀:校長出缺。前任校長喺 2026 年 4 月 24 日因私人理由辭任。

署理校長 / 首席及常務副校長(Acting President / Provost & Deputy President)

  • 現任:李振聲(Lee Chun-sing),自 2023 年起任首席及常務副校長,統籌學術事務同策略發展;2026 年 4 月 24 日起即時署任校長。李振聲係化學及材料科學與工程領域嘅講座教授(據 城大新聞稿)。

大學教務會(Senate)

  • 大學最高學術決策機構,負責課程、考試、學位標準、研究政策等,由校長任主席;成員包括各副校長、各學院院長、教授代表同學生代表等。

三、歷任校長 / 院長完整名單

城大嘅領導層分兩個階段:城市理工時期(1984–1994,首長稱「院長 Director / Principal」)大學時期(1994 起,首長稱「校長 President」)。以下名錄據 簡體維基繁體維基交叉核對。

任次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任期 專業領域 / 備註
創校院長 莊賢智 David Johns 1983.10–1989.7 城市理工創校首長;確立全/兼讀模塊對等學制,後轉任英國布拉福大學
第 2 任 鄭耀宗 Cheng Yiu-chung 1989.8–1996 物理/材料/電子工程學者;經歷「理工→大學」正名,後轉任香港大學校長
第 3 任 張信剛 H.K. Chang(Chang Hsin-kang) 1996.5–2007.4 生物醫學工程學者;英國皇家工程院外籍院士、國際歐亞科學院院士
第 4 任 郭位 Way Kuo 2008.5–2023.5 可靠度工程權威人物;美國國家工程院、台灣中研院、中國工程院(外籍)院士;任期長達 15 年
第 5 任 梅彥昌 Freddy Boey 2023.5–2026.4 材料科學/生物工程學者;曾任新加坡國立大學常務副校長;2026.4.24 因私人理由辭任
署理 李振聲 Lee Chun-sing 2026.4.24– 首席及常務副校長;化學及材料科學講座教授;即時署任

註:常見講法「第 X 任校長」嘅計數,通常自創校院長莊賢智起計——所以梅彥昌係第五任(校長/院長合併計數)。坊間有時會見到淨係計「大學時期校長」嘅算法,會令編號唔同,引用嗰陣適宜註明計數口徑。


四、歷任校長人物背景(中性事實)

莊賢智(David Johns,創校院長)

城市理工嘅奠基者。喺佢任內,城市理工確立咗以模塊(modular)課程統一全日制同兼讀制、力求兩類學生「學術標準完全對等」嘅制度,呼應其職業同應用教育嘅初衷。任滿後轉任英國布拉福大學(據 英文維基)。

鄭耀宗(Cheng Yiu-chung,第二任)

物理學家、材料科學同電子工程學者。任內帶領城市理工完成「理工學院→大學」嘅關鍵轉折(1989.8–1996),1996 年離任後轉任香港大學校長(據 英文維基·Yiu-Chung Cheng)。

張信剛(H.K. Chang,第三任)

生物醫學工程學者,1940 年生,先後喺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加拿大麥基爾大學、美國南加州大學任教,曾任香港科技大學工學院創院院長(1990)、美國匹茲堡大學工學院院長(1994),1996 年出任城大校長及大學講座教授,2007 年退休。學術身份包括英國皇家工程院外籍院士、國際歐亞科學院院士;亦著有多部關於歷史、文化與文明交流嘅中英文著作,獲法國榮譽軍團騎士勳章、香港金紫荊星章等(據 維基百科·張信剛)。

郭位(Way Kuo,第四任)

可靠度工程(reliability engineering)國際權威人物,研究電子同能源系統嘅可靠度設計。美國國家工程院院士、台灣「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國工程院外籍院士(分別喺 2000、2002、2007 當選)(據 英文維基·Way Kuo)。其 2008–2023 共十五年嘅任期,係城大躋身世界百強、確立國際化同獸醫/專利優勢嘅關鍵階段,為城大史上任期最長嘅校長。

梅彥昌(Freddy Boey,第五任)

材料科學同生物工程學者,出任城大校長前曾任新加坡國立大學常務副校長。2023 年 5 月就任2026 年 4 月因私人理由辭任,任期不足三年。


五、法定基礎:《香港城市大學條例》同規程

城大嘅存在同運作,有明確嘅法律基礎。據 城大官方,城大依《香港城市大學條例》(CityUHK Ordinance)設立;該條例為城大嘅設立同相關事宜作出規定。同條例配套嘅規程(Statutes),則訂明大學嘅宗旨同權力(城大規程頁)。

呢個「條例 + 規程」嘅法定框架,係香港公立大學嘅通行模式:大學唔係私人機構,而係由立法機關通過專門條例設立嘅法定團體,其治理結構、權力邊界都寫喺法律入面。

城大治理頁,城大嘅主要官員(Principal Officers)包括:校監(Chancellor)、副校監(Pro-Chancellor)、校董會主席與副主席(Chairman & Deputy Chairman of the Council)、司庫(Treasurer)、校長(President)。其中,校長係大學嘅行政首長、負責日常運作;而校董會主席同校監則屬更高層級嘅「治理/象徵」角色。呢個「校監—校董會—校長」嘅分層,令大學嘅「最終治理權」「治理決策權」同「日常行政權」有所區隔。


六、關鍵設計:行政長官當然出任校監

香港公立大學治理中有一項極具特色嘅安排,城大亦在其中:

校監作為名義首長,通常喺重大典禮(如學位頒授典禮 Congregation)中擔任主禮等象徵性角色,而唔係介入日常治理。

  • 1984–1997:城市理工/城大監督由香港總督當然兼任。
  • 1997.7.1 起:改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當然兼任(沿襲香港法定院校制度,同港大、中大等一致)。

七、諮議會(Court)

除校董會外,城大仲設有諮議會(Court)。據 城大官方,諮議會依條例第 8A 條履行其職能;校監在場時主持諮議會會議同大學嘅學位頒授典禮。

諮議會通常係一個更廣泛、更具代表性嘅機構(成員涵蓋社會各界、校友等),其角色偏向「聯繫大學同社會」「喺重大場合表達意見」,而唔係好似校董會噉行使日常治理權。2025 年 12 月,城大公佈校董會與諮議會成員嘅委任同續任,即屬呢個治理機構嘅常規人事更新。


八、一圖速覽:權力點樣分配

機構/職位 性質 大致角色
校監(Chancellor) 名義最高首長 由香港行政長官當然出任;象徵同典禮角色
諮議會(Court) 廣泛代表機構 聯繫大學同社會;重大場合表意
校董會(Council) 最高管治團體 整體方向、重大政策、財務人事等核心治理
校董會主席 治理領導 主持校董會
校長(President) 行政首長 日常運作、學術同行政領導

評註:呢套分層既係香港公立大學嘅通行模式,亦內置咗「政府委任主導校董會 + 行政長官當然校監」嘅結構性特徵。有學者稱之為一種「可管理嘅自由(managed freedom)」(見 13-governance-and-reform/governance-controversies.md);城大歷來嘅治理爭議,部分正係呢個架構固有張力喺特定時點嘅顯現。


九、小結

  • 城大依 《香港城市大學條例》及規程設立,治理結構有明確法定基礎。
  • 校董會(Council)係最高管治團體;主要官員含校監、副校監、校董會主席與副主席、司庫及校長。
  • 香港行政長官當然出任全港公立大學校監——呢個係香港高校治理最具特色、亦最受討論嘅結構性安排。
  • 另設諮議會(Court)作廣泛代表同聯繫社會之用。
  • 歷任校長自創校院長莊賢智起共五任,現由首席及常務副校長李振聲署任。

來源

互見

本篇合併與拆分説明

本篇整合原先併入 recent-developments-2020-2026.md 嘅兩張舊卡:00-overview/governance.md(治理架構與歷任校長)同 00-overview/governance-framework-explained.md(治理框架詳解:校監、校董會、諮議會同「行政長官當然校監」)。二者同屬治理主題、內容高度互補,故於 2026-07-02 合併為本篇獨立成章,內容與來源保持不變,重複定義(如「行政長官當然校監」嘅制度説明)只保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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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自行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