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学生会架构与选举:五权分立、退联公投与校董议席保卫战
2024 年 4 月 1 日,一份候选内阁的声明摆在记者面前:城大校董会一个月前刚通过一项改组方案,废除学生会会长在校董会的「当然议席」——这个议席从建校起就默认由学生会一把手兼任,如今说改就要改。声明的语气不算温和:改组事关重大,大学却「不曾知会全体学生」,做事「仓促、草草了事」。这不是城大学生会第一次为「代表权」较真——早在 2015 年,它就曾以一场公投把自己从香港专上学生联会里摘出来。本篇梳理城大学生会的五权分立架构,以及这两场十年间隔的「代表权」保卫战。
一、「五权分立」:一张比想象中更复杂的权力图
城大学生会(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tudents' Union,CityUSU)成立于 1985 年※,是独立注册社团,基本会员为城大注册本科生。它的架构常被概括为「五权分立」——这个说法本身值得拆开来看,因为它比多数港校学生会的三权架构多出两个专司监察的媒体机构:
| 机构 | 英文 | 职能 |
|---|---|---|
| 干事会 | Executive Committee | 行政机构,对外代表学生会,通常以「内阁」名义整组参选 |
| 评议会 | Council | 立法与监察机构,审议会章、财政、政策 |
| 仲裁委员会 | Arbitration Committee | 司法机构,释义会章、裁决会内争议 |
| 编辑委员会(编委会) | Editorial Board | 刊物出版,兼任监察角色 |
| 城市广播 | City Broadcast | 广播/影像,兼任监察角色 |
编委会与城市广播的媒体史——1994 年民主墙诽谤案、2015 年 MFA 创意写作课关停争议、2017 年独立横幅风波、2019 年学生记者被捕——已另有专文详述(见 14 模块〈城大学生刊物与校园言论史〉),本篇不重复叙述,只在制度层面标注它们的位置:这两个机构与干事会同属「五权」,理论上不受干事会指挥,是干事会内部丑闻和财政问题(见〈庄费与财政:黑箱指控与账目风波〉)理应被曝光的渠道。
二、内阁轮替:从「蚊城」到「聚流」的代号谱系
香港大专学界的「上庄」传统里,干事会每届以整组「内阁」名义参选,内阁通常有自己的代号——不是随便起的绰号,而是印在竞选海报、写入会章记录、日后被历届学生查阅的正式称谓。据可查资料,城大学生会历届内阁代号包括 2015 年的「蚊城」、2017 年的「破晓」、2022 年的「聚流」,以及 2024 年围绕校董议席改组发声的候选内阁「明夷」。
「聚流」内阁 2022 年 2 月底刚刚上任,就撞上了校方收回会址的通知——新会长劉浚傑※(圈内绰号「楼仔」)形容当时的处境是「完全想像不到,没有会室如何找到生存空间」。这段经历详见〈庄费与财政〉篇,此处只标注一点:内阁代号背后往往对应着具体的、需要在极短时间内做出决定的一群学生,而不是抽象的「学生会」。
「明夷」内阁的会长楊銘宇※在 2024 年 4 月的声明中提出的疑虑相当具体:学生会会长在现行机制下能从校董会得悉学校政策和资源走向的第一手信息,并第一时间反映给同学;他担心改组后的「学生代表」若不再由学生会推举,可能不再履行这项职责。他还质疑校董会通过改组方案前不曾咨询全体学生,更从未公布涉本科生代表的选举细则——「令人怀疑校方是否真的想聆听学生声音」。
三、退联公投(2015):第一次「代表权」保卫战
若把 2024 年的校董议席之争理解为城大学生会「对外」争代表权,那么 2015 年的退联公投可以理解为「对内」定路线的一战。
背景是雨伞运动结束后,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学联)因表现备受批评,多所院校学生发起退联公投——港大、浸大、城大、理大先后退出。据 维基百科整理※,城大学生会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至 5 月 6 日※就「香港城市大学学生会应退出香港专上学生联会」举行全民投票,结果赞成票 2,464 票,反对票 527 票,压倒性通过。
按会章程序,公投结果还需仲裁委员会裁定有效、评议会主席正式宣布,退联才算完成程序。仲裁委员会于同年 9 月 26 日裁定投票结果有效※。这个「公投通过→仲裁委员会核实→评议会宣布」的三步走,恰好完整示范了五权分立里立法、司法两权在一次重大决定中如何各司其职——这也是本篇不厚此薄彼、把「架构」和「选举」放在同一篇里写的原因:抽象的架构条文,只有落在具体决策上才看得出运作逻辑。
四、与港校同侪对照:城大架构的「传媒双轨」有多罕见
把城大学生会的五权架构放到全港大专学界里比较,会发现「编委会+城市广播」这种双媒体监察机构的设计,并不是每间院校都有的标配。港大学生会《学苑》、中大学生会《中大学生报》多以单一刊物机构承担监察角色;城大则同时保留文字(编委会)与广播(城市广播)两条线,在会章层面把「舆论监察」拆成两个独立法定机构。这一设计的实际运作效果——两个机构是否真的各自为政、有无重叠或互相推诿——在现有公开资料中缺乏系统记录,本篇不作臆测。
可以确定的是,这套双轨设计在 2019-2022 年的连续冲击下(编委会学生记者被捕、会址迁出校园)首当其冲:媒体机构最依赖的稳定办公场地、印刷渠道和存档条件,恰恰是最先被切断的部分(详见 14 模块与下文第六节)。
五、2024 校董议席改组:从校董会决议到立法会三读
城大是一所受《香港城市大学条例》规范的法定机构,其校董会构成、议席分配须经立法会修例才能变更——这意味着「撤销学生会长当然校董议席」这件事,注定要走出校园,变成一次公开的立法程序,而不能只在校董会内部拍板了事。
时间线大致如下:
| 时间 | 节点 |
|---|---|
| 2024 年 3 月 | 城大校董会通过改组方案,拟废除学生会会长的当然校董议席,改由本科生互选一名代表,再由校董会委任 |
| 2024 年 4 月 1 日 | 候选内阁「明夷」发声明批评改组「欠咨询」 |
| 2024 年 12 月 6 日 | 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讨论修订法案细节 |
| 2025 年 5 月 14 日 | 立法会三读通过《2025 年香港城市大学(修订)条例草案》 |
城大方面的说法是,改组能让本科生在校董会获得「更广泛的代表性」,并强调已经「广泛咨询本科生群体」——公开报道提到校方曾收集 177 份学生代表意见。城大学生会临时行政委员会署理会长林奇峰※则反驳,批评校方在做出如此重大改动前不曾知会全体学生。
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的讨论,留下了几段值得记录的发言。选委会界议员陆瀚民※提出,学生代表应把「爱国爱港」列为「头等大事」,并询问校方是否有机制确保这一点;校董会主席黄嘉纯※回应称「在资源上未必可以看得这么仔细」。选委会界议员林振昇※则从另一角度提问:校董会能否拒绝委任有「特别案底」或违反操守的代表,强调需要「清晰游戏规则」。工联会议员梁子颖促请校方「咨询工作做足啲」;选委会界议员梁美芬则认为修例「大大扩大民主程度」。
六、从「当然议席」到「互选代表」:变了什么,没变什么
修例后,城大条例层面的表述从「学生会会长」改为「本科生互选代表」,这个改动看似只是换了个头衔,但至少在两个层面发生了实质变化:
其一,代表资格与学生会脱钩。 过去这个议席默认属于学生会长,意味着只要学生会选出会长,校董会议席就自动跟着走;现在改为「本科生互选」,理论上任何本科生都可参选,不必先经过学生会内阁选举这一关。这也回应了城大校方 2022 年曾提出的「学生会仅代表约两成本科生」的说法(详见〈庄务/内阁选举与流庄争议〉篇)——如果学生会的代表性本身存疑,那么把校董议席的产生方式与学生会剥离,在校方逻辑里显得「更具代表性」。
其二,校董会保留最终委任权。 修例并未把这个议席变成完全的直接选举议席——本科生互选出的人选,仍须经校董会委任方能就任,校董会主席明确表示这项委任权是「守门」机制。这意味着,即便本科生选出的代表在校董会看来「背景和出发点对大学不利」,校董会理论上仍可拒绝委任。这一点,在立法会讨论中被议员林振昇特别追问「清晰游戏规则」,但校方的回应(「未必可以看得这么仔细」)并未给出具体标准。
对城大学生会而言,这次修例的象征意义可能超过实际权力得失——它发生在 2022 年会址迁出、学生会转为校外公司运作之后(见〈庄费与财政〉篇),进一步印证了本模块反复出现的主题:学生自治机构在校园建制中的「代表席位」,正随着一系列独立事件被逐一收紧或重新定义。
七、评议会与仲裁委员会:被少写、但一样重要的两权
相比干事会内阁的选举、编委会的媒体角色,城大学生会的评议会与仲裁委员会在公开报道中出现的频率明显更低——这本身也是一种值得记录的现象:它们的曝光度,恰恰和「事情是否出了岔子」成正比。2015 年退联公投中,仲裁委员会的「裁定投票结果有效」是关键程序节点;此外,公开可查的评议会活动记录相当零散,一部分停留在社交媒体相册层面(如 Facebook 评议会专页的活动影集),缺乏系统性的会议纪录存档。
据学生会 2024-25 年前后的公开资料,学生会曾以「第 41 届临时干事会」(Provisional Executive Committee)名义运作,反映其干事会届数已累积至四十余届,且个别年度因正式内阁未能选出而以临时形式维持——这一现象与「流庄」直接相关,详见下一篇〈庄务/内阁选举与流庄争议〉的专门梳理。
值得一提的是,「临时」二字在城大学生会的语境里,分量比字面看起来更重。一个机构如果连续多届都要靠「临时干事会」撑住运作,意味着它已经很难在每年固定周期内完成「组莊→竞选→当选→交接」的完整闭环,只能靠上一届的残余人手或个别热心同学「顶住」局面,等待下一次正式换届。这种状态一旦持续多年,会直接影响评议会、仲裁委员会能否正常运作——因为按会章逻辑,评议会通常需要干事会作为监察对象才有意义,仲裁委员会也需要有争议双方(通常涉及干事会)才有案可裁。换句话说,五权分立里的「行政」一权一旦长期处于「临时」状态,连带影响的是整套制衡设计能否被激活。
八、小结:一套精密设计,正被简化为「谁还愿意做」
回头看这套「五权分立」架构,它在纸面上相当讲究: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之外,还专门为「监察」设了两个独立的媒体机构,理论上足以支撑起一个相对成熟的学生自治体系。但过去十年间发生的几件事——2015 年退联公投把「对外代表谁」的问题摆上台面,2022 年会址迁出让「行政」权几乎只剩个位数人手支撑(见下篇),2024-2025 年的修例又把「对外代表权」从学生会手中移交给「本科生互选」——共同指向一个更朴素的现实:比起架构设计精不精巧,「有没有足够多的学生愿意接手」才是决定这套系统能否运转的关键变量。第一篇的架构讲完了,「谁愿意接手、怎么选、选不出来怎么办」的具体故事,留给下一篇。
::: 资料局限 本篇所据多为学生会自述资料、维基综述与新闻报道的整理,历届内阁代号、评议会与仲裁委员会的具体会议记录、2025 年修例后首任本科生互选代表的产生细节,目前公开存档有限。精确名册与最新建制以城大及学生会官方公布为准。 :::
来源
- 香港城市大学学生会(维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zh-tw/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 — 二手
- 香港专上学生联会退出风波(维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zh-hk/香港專上學生聯會退出風波 — 二手
- 城大擬撤會長當然校董席 候選學生會斥改組欠諮詢(明报,2024-04-01):https://news.mingpao.com/pns/港聞/article/20240401/s00002/1711908146282/城大擬撤會長當然校董席-候選學生會斥改組欠諮詢 — 新闻
- 港城大校董會撤會長當然席 候選學生會批欠諮詢(大纪元):https://www.epochtimes.com/b5/24/4/3/n14217137.htm — 新闻
- 教委会周五讨论城大修例 拟撤学生会长校董席位(星岛日报):https://www.stheadline.com/edu-news/3406825/教委會周五討論城大修例-擬撤學生會長校董席位 — 新闻
- 城大擬修例撤銷學生會會長校董會席位 改本科生選出 議員指學生代表要「愛國愛港」(光传媒):https://photonmedia.net/cityu-legco-2024/ — 新闻
- 城大擬修例撤學生會會長校董會席位 黃嘉純:校董會擁最終委任權(星岛日报):https://www.stheadline.com/edu-news/3408347/城大擬修例撤學生會會長校董會席位-黃嘉純:校董會擁最終委任權 — 新闻
- 三讀通過城大修例 取消學生會主席任當然校董 改由本科生互選(on.cc):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50514/bkn-20250514161709771-0514_00822_001.html — 新闻
- 城大修例取消學生會長當然任校董 改學生互選 校方:更重代表性(香港01):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103154/城大修例取消學生會長當然任校董-改學生互選-校方-更重代表性 — 新闻
- CityUSU Constitution 37th:https://files.cityusu.hk/files/cons/37Cons_eng.pdf — 自述
来源 · 自行复核
- 二手香港城市大学学生会(维基百科)
- 二手香港专上学生联会退出风波(维基百科)
- 新闻城大擬撤會長當然校董席 候選學生會斥改組欠諮詢 — 明報(2024-04-01)
- 新闻港城大校董會撤會長當然席 候選學生會批欠諮詢 — 大纪元
- 新闻教委会周五讨论城大修例 拟撤学生会长校董席位 — 星岛日报
- 新闻城大擬修例撤銷學生會會長校董會席位 改本科生選出 議員指學生代表要「愛國愛港」 — 光傳媒
- 新闻城大擬修例撤學生會會長校董會席位 黃嘉純:校董會擁最終委任權 — 星岛日报
- 新闻三讀通過城大修例 取消學生會主席任當然校董 改由本科生互選 — on.cc
- 新闻城大修例取消學生會長當然任校董 改學生互選 校方:更重代表性 — 香港01
- 自述CityUSU Constitution 37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