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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生會與O-Camp:迎新遊戲出格、宿舍metoo投訴與兩個月的沉默

學生會爭議 多方印證 約 4,970 字 · 10 分鐘 更新

一場館內擠着過百名新生的迎新營遊戲,一次會計系新生被要求把氣球塞進衣服的「半自願」環節,一間宿舍導師辦公室裏説不清是什麼的「不明物體」——這三件事分別發生在 2015、2018、2020 年,當事人身份、經過和結局都不一樣,但共同勾勒出城大迎新與宿舍生活裏一條隱藏的風險軸線:當團體活動的組織者、參與者與監督者是同一批學生或同一套宿舍行政系統時,出了事該由誰來喊停、該由誰來查清楚,往往才是真正的難題。


一、2015 年迎新營:一場「幾乎打起來」的對峙

東方日報 2015 年 9 月 8 日報道,城大一場 O-Camp(迎新營)活動期間,一段影片在事發翌日流出社交媒體:在一個聚集過百名學生的場館內,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學生向另一名藍衣男生「連續揮棍兩次」,隨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包括「胸對撞」及對峙,最終被周圍學生分開。

報道未具名指認涉事學生,僅以衣着顏色區分,本篇按 BLP 規約同樣不作進一步身份推斷。城大校方當時回應稱「暫沒有收到與迎新營有關的投訴」,並呼籲舉辦活動時須「以安全、彼此尊重為原則」。網民在社交媒體上批評此事損害大學名譽,認為「咁大個仔玩ocamp玩到打交」不妥當。報道未記錄學生會就此事的具體回應。

這起事件的意義,與其説是「城大迎新營特別混亂」,不如説是任何聚集上百名情緒高漲的年輕人、又缺乏明確糾紛仲裁機制的場合,都存在類似風險——它更像是後續兩宗更嚴重事件的前奏,而非孤立個案。


二、2018 年:會計系迎新日的「氣球塞胸」疑雲

晴報 2018 年 8 月 31 日報道,城大會計系一場迎新日活動中,有女新生投訴:在團體遊戲輸掉後,她們被要求把氣球塞進衣服近胸口位置,作為「輸波懲罰」的一部分。女新生批評相關環節帶有「性化」意味;報道亦提到,活動中有部分高年級學生脱去上衣、裸露身體,而在遊戲落敗環節裏,據投訴方描述,至少兩名女學生在被形容為「半自願」的情況下按要求將氣球塞入衣內。

城大方面的回應是:相關行為屬學生間「自發」,並非活動組織者刻意設計的環節。

這起事件與隨後幾年全港多所大學連環爆出的迎新營性騷擾疑雲(詳見第四節)屬於同一類問題的早期個案——當時香港社會對「O-Camp 性騷擾」的關注度尚未如 2023 年前後那樣密集,這也是這類事件在當時未引發持續追蹤報道的可能原因之一。


三、2020 年「城大metoo」:兩個月冷處理與噤聲令

三宗事件中,證據鏈條最完整、也最嚴重的一宗,發生在宿舍而非迎新營現場。據 香港01「隱形香港」欄目的深度報道,2020 年 6 月,一名城大女宿生指控:一名宿舍導師以「有重要事情要商討」為由,要求她單獨到其房間;在房間內,該導師以不明物體掃過她的胸部。

據報道,這名女宿生事後向舍監投訴,但舍監被指「冷處理」——即未有及時、積極地跟進處理。其後,她轉向校方防止性騷擾委員會投訴,但報道指該委員會其後勒令這名女宿生將事件保密,而整個調查過程歷時兩個月仍未有結果

按本站 BLP 規約,「宿舍導師」這一身份在此負面指控語境中不予具名(報道本身亦未見具名報道),本篇僅以其職務身份指代;涉事女宿生作為受害方及在世個人,同樣不披露除報道已公開描述之外的身份細節。

這宗個案之所以格外值得記錄,不在於「宿舍導師是否真的做了這件事」——這一點在現有證據條件下無法由本站作出判斷——而在於報道所描述的處理流程本身的失靈:從舍監到防止性騷擾委員會,每一層理論上應該提供保護與響應的機制,在投訴人的自述裏都變成了拖延或噤聲的環節。如果這一描述屬實,那麼問題就不只是「個別導師是否失當」,而是「學校的申訴鏈條能否真正兑現其應有功能」——這恰恰是本模塊反覆關注的「學生權力」核心議題之一(詳見〈架構與選舉〉篇第七節對「監察能力」的討論)。


四、更大的背景:2023 年香港多校 O-Camp 連環風波

把城大的三宗個案放進全港脈絡裏看,2023 年前後香港多所大學的迎新營接連爆出性騷擾、性侵犯甚至風化案指控,是理解這類事件為何愈發受到公眾關注的重要背景。據 RFA 粵語 2023 年 9 月報道,當年多間大學迎新營被曝出涉及猥褻遊戲、影片流出、甚至警方立案調查的性侵、非禮指控;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主席朱敏健當時表示,大學傳統迎新營模式加上學生防範意識不足,導致「連環」出現性騷擾及性侵犯事件。

星島日報RTHK 報道,這波風波之後,香港多所大學修訂了迎新營指引:活動內容須預先呈交校方審批、禁止含性暗示或侮辱性的遊戲、限制飲酒和深夜活動,違規者可面臨紀律處分乃至開除。平機會 2023 年在八大院校為約 2,000 名師生提供反性騷擾網上培訓,並在當年 8 月前已在校園舉辦 33 場提高性騷擾認知的培訓活動。

對城大而言,現有公開信源未見其在這波全港性整改中的具體細則(例如具體審批流程、違規處分案例)有獨立報道;本篇按資料如實呈現的原則,不將其他院校的整改措施直接嫁接為城大已實施的具體政策,只記錄城大本身在這波背景下面對的輿論環境。


五、宿生會在這些事件中扮演什麼角色?

需要特別釐清的是,上述三宗個案裏,嚴格意義上的「宿生會」(由宿生自行組成、負責宿舍迎新與樓層活動的自治組織,詳見〈架構與選舉〉篇第七節)在現有公開報道中並非直接的責任方——2015 年迎新營衝突涉及的是校方定性的「O-Camp」整體活動秩序問題;2018 年氣球事件涉及的是會計系迎新日,組織單位據報道更可能是系會或迎新籌委會;2020 年宿舍性騷擾個案的責任鏈條則是「宿舍導師→舍監→防止性騷擾委員會」,這是校方宿舍行政系統(Residence Life 團隊),而非學生自治性質的宿生會。

這一區分很重要:它意味着城大宿生會作為學生自治組織,在現有可查證的爭議案例中,更多是活動的參與者或旁觀者,而非直接的責任承擔方——真正需要被追問監督責任的,分別是迎新營的具體籌辦單位(系會/O-Camp 籌委會),以及宿舍生活裏的校方行政系統(舍監、宿舍導師、防止性騷擾委員會)。這提醒讀者:討論「校園性騷擾」類爭議時,不能簡單地把責任籠統歸為「學生組織」,而應釐清具體是哪一層級、哪一類機構在事件鏈條中失職。

六、為什麼這類爭議在城大顯得「零散」而非「系統」

對照港大、中大、嶺南大學等院校在 2023 年前後接連爆出的迎新營性侵、非禮指控——部分個案已進入警方立案、法庭審理階段——城大目前公開可查的三宗個案,無論在嚴重程度的媒體曝光規模,還是在事後處理透明度上,都呈現出更為零散、缺乏系統追蹤的狀態。這種「零散」本身有兩種可能的解釋:一是城大迎新營與宿舍生活的實際風險確實相對較低;二是類似事件即便發生,也未必都進入媒體視野或形成可查證的報道鏈條,尤其當處理過程本身就傾向「冷處理」與「保密」時(如第三節所述個案),事件更難留下公開痕跡。

本篇的處理原則是:不因缺乏更多曝光個案就假定城大"更安全",也不因個別嚴重個案就渲染城大"迎新文化格外惡劣"——兩種簡化敍事都超出現有證據能支撐的範圍。城大宿舍系統近年因馬鞍山白石李兆基學生宿舍村啓用而進入雙址擴張階段(詳見 21 模塊〈宿舍與舍堂生活〉),新宿舍村是否有獨立的宿生會架構、迎新營規範是否隨之更新,仍是需要持續追蹤的問題。

::: 資料侷限 本篇三宗個案均來自單一或有限媒體信源,現有公開資料缺乏校方內部調查報告、紀律聆訊結果或司法程序記錄佐證。按 BLP 規約,本篇對所有涉負面指控的在世個人一律不具名、僅以身份指代;若日後有可靠來源披露具體處理結果(如導師是否被處分、投訴是否成立),應據以補充更新本篇陳述。本篇不因案例數量有限而牽強嫁接其他院校個案冒充城大本身事件,凡涉城大以外院校的內容均已明確標註來源與院校名稱。 :::


來源

來源 · 自行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