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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會撥款與研資局資助——城大的公帑收入結構解讀

財務 約 9,589 字 · 20 分鐘 更新

政府把公帑交到大學手上,靠的不是拍腦袋的一筆總數,而是一套跑了幾十年的計算機制:先數學額,再乘學科成本權重,疊上研究表現,最後一次過打包;學生自己繳的學費,則被一條凍結了近三十年的「成本回收率」紅線圈定。一句話結論: 香港城市大學(CityUHK)作為教資會(UGC)八所資助院校之一,其公帑收入主要由三年期整體撥款(block grant)、按 18%成本回收率界定的學費,以及研資局(RGC)階梯式競爭資助共同構成——本篇講的是這三筆錢各自「怎麼算出來」的機制與政策脈絡,而非逐年金額;城大曆年具體數字(2023/24 整體撥款約 HK$31.2 億、佔收入 47.5%、研資局在研項目約 HK$31.5 億等)見姊妹篇 ugc-block-grant-and-research-funding.md,年度收支總覽見母卡 finances.md


整體撥款到底怎麼「算」出來?三成分背後的計算邏輯

香港教育資助委員會(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UGC,「教資會」)向八所資助大學發放的經常性資助,採取整體撥款(block grant) 形式,核心原則是「錢隨學校走、學校自行分配」。教資會 明確説明,這筆錢「can be flexibly deployed by the universities under the principle of institutional autonomy」(可由大學按院校自主原則靈活運用)——政府定的是總額與問責,不干預校內如何跨學科切分。

整體撥款由三個成分組成,2025-28 三期口徑的比例約為教學 78%、研究 20%、專業活動 2%。三者的計算依據完全不同,是理解城大公帑收入結構的鑰匙。

撥款成分 計算依據 佔比(約) 性質
教學(Teaching) 政府核定學額 × 學習程度 × 就讀模式 × 學科成本權重 ~78% 按量按價折算
研究(Research) 研究評估演習(RAE)結果 + 競爭性研資局項目表現 ~20% 按表現浮動
專業活動(Professional Activity) 與院校規模掛鈎的基礎支持 ~2% 基數型

教學成分是最大一塊,其計算被拆到很細的顆粒度。據教資會説明,教學撥款「按政府核定的學生名額數量、學習程度(副學位、學士、授課式研究生、研究式研究生)、就讀模式(全日制、兼讀)及學科」計算。也就是説,同樣一個學額,讀研究式博士與讀副學位、讀全日制與讀兼讀、讀實驗室密集學科與讀講堂型文商科,折算出的撥款並不相同。

學科成本權重是其中最容易被外界忽略的機制。教資會指出,某些學科「需要特殊設備、實驗室,或更耗教員授課時間」,教學成本更高,會反映在撥款分配上。實務上這套差異被歸併為若干「價格組別(price groups)」:醫學、牙醫、工程、理學等實驗密集型學科的單位學額撥款,系統性地高於人文、商科、社科等講堂型學科。對以工程、科學、創意媒體見長的城大而言,學科結構本身就是撥款的隱性放大器——同一個學額數字,學科越偏實驗室,折算出的教學撥款越高。

研究成分不按單個項目直接撥款,而是作為研究基礎設施經費整體下撥。其額度愈來愈「競爭化」:教資會正 逐步以更具競爭性的方式分配研究部分,依據是各校在研究評估演習(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 RAE)中的表現,以及在研資局指定競爭計劃中的獲批成績。這帶來一個疊加效應:城大每多拿一個研資局項目,不僅直接得到該項目的錢,還間接抬高下一期整體撥款裏的研究成分——競爭性表現被「計入」了經常性撥款的算式。

專業活動成分佔比雖小(約 2%),卻是三成分裏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塊。它支持的是院校層面的專業發展、學術交流與知識轉移等非直接歸入教學或研究的活動,屬基數型支持,與城大的整體規模掛鈎,而非按學額或項目逐筆計算。三成分合起來,構成城大可靈活調度的經常性資金池。

還須區分一個常見混淆:整體撥款屬經常性資助(recurrent grant),覆蓋的是日常教學、研究與行政運轉;大型基建、新樓宇等資本性撥款(capital grant) 走的是另一套申請與撥付程序,不在整體撥款之內,也不受三成分比例約束。城大財報裏「政府撥款」之所以要分行列示,正因這幾類公帑的機制、用途與問責各不相同——把它們籠統當成一筆總數,會讀錯城大的公帑收入結構。


研究成分靠什麼定?研究評估演習(RAE)如何轉化為撥款

整體撥款裏那約 20% 的研究成分,不是按人頭平均分,而是按「研究做得好不好」浮動——評判標尺就是教資會定期舉行的研究評估演習(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 RAE)。這是理解城大研究經費為何逐年上行的制度前提。

RAE 是一場跨全港八校的同行評審「大考」。據教資會,最近一次完整演習 RAE 2020於2021年5月公佈結果,按學科劃分為若干「評審單位(units of assessment)」,以國際水平為參照,對各校在指定窗口內的研究成果逐一評級。RAE 2020 的評分不只看論文:整體質量檔案由三個子項加權合成——研究成果佔70%、研究影響佔15%、研究環境佔15%。「研究影響」與「研究環境」是相對新的維度,分別衡量研究對社會經濟的實際效益,以及院校在研究支持上的策略、資源與基礎設施。

關鍵在結果的用途。教資會明確,RAE的結果將用於決定整體撥款中「研究部分」的分配,而各校對拿到的這部分錢仍有內部分配自主權。這形成一條清晰的傳導鏈:城大的研究越強、RAE 評級越高,下一期整體撥款裏分到的研究成分就越大;同時,城大在研資局競爭計劃中的獲批表現也被計入研究部分的分配。兩條線索疊加,意味着城大的每一分科研努力,既能換來當下的項目資助,又能轉化為未來數年經常性撥款的結構性增益——研究表現在這套機制裏被「資本化」了。


撥款額在三年裏會變嗎?「三年期」與只調薪不調量的慣例

整體撥款「通常以三年為一期(triennium)」下撥,與各校三年期學術規劃週期對齊。一個常被誤解的細節是:三年期內,撥款額並非年年重算。據教資會説明,三年期之內,「一般只會就每年整體撥款作出薪酬調整」(Generally, only pay adjustments will be made to each year's block grant within the triennium)——即除了隨公務員薪酬趨勢作通脹式調整外,學額與撥款基數在一個三年期內保持相對穩定。

這套「三年一定、年內只調薪」的機制,對城大這類院校意味着兩件事。其一是可預期性:院校可在三年窗口內作中期人事與設備規劃,不必年年為撥款額提心吊膽。其二是剛性:一旦某學科在三年期起點被核定了學額與成本組別,期內難以大幅上調,新增需求往往要等下一個規劃週期(即所謂「學術發展建議書」演習)才能重新議定。城大曆年整體撥款的逐年小幅波動,主要來自這套薪酬調整與三年期切換,而非年度重新競價。

三年期的另一面是總額上限先行。政府先核定教資會整個三年期的現金限額(Cash Limit),再由教資會向八校分配。2025-28 三期,政府核准的經常補助金上限為 約 HK$681 億(即 $68,104 百萬),較八校合計申請的約 HK$709 億 縮減約 HK$28 億(約 4%)。城大在此總盤子中的逐校分額,教資會不公開披露,須從城大財報與教資會表現量度文件反推(見姊妹篇 ugc-block-grant-and-research-funding.md)。


學生要付多少?被凍結28年的學費與「18%成本回收率」

公帑補貼的另一面,是學生自付的學費。這條分擔線由一個政策參數界定:成本回收率(cost recovery rate)——學費應覆蓋單位教學成本的比例。

政府 在1990年代初把學費的目標成本回收率定為18%,此後一直沿用。含義是:一名教資會資助本科生的教學成本中,約 18% 應由學生繳付,其餘約 82% 由公帑承擔。這條 18% 的線,是城大等八校本地本科學費的定價錨。

問題在於,這個錨被凍了近三十年。據政府新聞公報,「教資會資助學位課程的學費,上一次調整是在1997/98學年」(The tuition fees for UGC-funded degree programmes were last adjusted in the 1997/98 academic year),此後定格在每名學生每學年 HK$42,100,一凍就是逾四分之一世紀。教育成本卻在同期持續上升,於是實際成本回收率一路下滑,與 18% 的目標越拉越遠——政府估算,2024/25 學年成本回收率跌至約12.5%的低位

換句話説,到 2024/25 學年,城大等八校每收一名本地資助本科生,學費實際只覆蓋了約八分之一的教學成本,其餘近九成由公帑填補——公帑對本地本科教育的實質補貼比例,比政策原意還要高。

為把回收率拉回軌道,政府宣佈自 2025/26 學年起分三年加費,平均每年約 5.5%、三年累計約 17.6%:

學年 教資會資助課程學費(每名學生每年) 説明
2024/25(加費前) HK$42,100 1997/98 起凍結,估算成本回收率約 12.5%
2025/26 HK$44,500 加費第一年
2026/27 HK$47,000 加費第二年
2027/28 HK$49,500 加費第三年,估算回收率回升至約 13.4%

這條學費線之外,還有一層公帑「兜底」常被忽略:經濟困難的本地生並不需要實繳這筆學費。全港設有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Tertiary Student Finance Scheme – Publicly-funded Programmes, TSFS),據 學生資助處説明,這是一套經入息審查的助學金加貸款計劃,專門面向就讀教資會資助課程的全日制本地生;助學金用於支付學費、學習開支及強制性學生會會費,貸款則用於生活費。也就是説,城大符合資格的清貧本地生,學費實際由另一筆公帑經濟援助代付。加費的名義負擔落在有能力自付的家庭身上,而分三年温和遞增、輔以經審查資助的設計,正是為了在「拉回成本回收率」與「不嚇退基層學生」之間求平衡。

即便三年加滿,2027/28 學年的成本回收率也只估算回到約13.4%,仍遠低於 18% 的原定目標。這條被拉長的政策曲線,解釋了城大公帑收入結構裏一個容易被忽視的事實:本地本科學費對城大而言從來不是「收入大頭」,長期只是象徵性地覆蓋一小塊成本,真正的教學資金來自整體撥款的教學成分。城大收入結構近年之所以看似「學費膨脹」,主要來自不受 18% 紅線約束、可自主定價的自資碩士與非本地生學費,而非這條被凍結的本地資助學費(收入多元化的討論詳見姊妹篇 ugc-block-grant-and-research-funding.md)。


城大的公帑血脈從哪來?從城市理工到城大的資助沿革

城大之所以進入教資會體制,有一條可追溯的制度沿革,而它恰好與這個資助委員會自身的更名史交織在一起。

教資會的前身可上溯至 1960 年代資助香港大學與中文大學的委員會。據教資會歷史沿革,隨着理工教育興起,該委員會 在1970年代更名為「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UPGC)」,把新設的理工院校也納入資助範圍。城大的前身香港城市理工學院(City Polytechnic of Hong Kong) 正是在這一波擴張中誕生——它 於1984年創立並被納入UPGC資助體系1984年10月開課時有480名全日制及680名兼讀學生

城市理工學院誕生的背景,是香港在 1980 年代着手擴闊專上教育機會、為經濟轉型儲備高技術人才的政策浪潮——公帑擴張與院校擴張同步推進,新院校一旦獲准設立,便立即被納入公帑資助的軌道運作,而非先自籌、再申請資助。在 UPGC 資助下,城市理工學院經歷了十年的快速擴張,到 1990 年代初已發展為擁有數千名全日制學生的大型院校。1994年,香港城市理工學院與另外兩所院校一同獲頒大學名銜,更名為「香港城市大學」;資助委員會也在同期把名稱改回「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UGC)」。城大自此以大學法人身份,繼續處於同一套公帑資助與財務監管體制之下。

這段沿革對理解城大今天的收入結構有兩點提示。其一,城大從創校起就是「公帑資助院校」而非私立大學——公帑補貼是其財務基因,而非後來加入的補充。其二,城大以「理工/應用」起家的學科底色,與前文的學科成本權重機制直接呼應:工程、科學、創意媒體等實驗室密集學科的高權重,既是城大教學撥款的結構性支撐,也塑造了它偏重競爭性科研資助的發展路徑。


研資局的錢為什麼是「一層層疊上去」的?競爭性資助的階梯

如果説整體撥款是城大公帑收入的「底盤」,研究資助局(Research Grants Council, RGC,「研資局」)的競爭性撥款就是疊在底盤之上、須逐項申請與同行評審的「上層建築」。研資局是教資會轄下獨立運作的專家委員會,其資助與整體撥款分屬兩套機制:整體撥款是經常性補助(recurrent grant),研資局撥款是競爭性項目資助(competitive grant),按研究表現逐項分配。

研資局的資助並非鐵板一塊,而是按「研究規模與戰略層級」搭成一道階梯,從支持單個學者,逐級放大到跨校協作與全港戰略主題:

層級 代表計劃 單項資助上限(約) 目標
個人研究 優配研究金(GRF) HK$200萬/最長60個月 支持已具或具潛力達至卓越的研究人員
青年培育 傑出青年學者計劃(ECS) HK$200萬/最長60個月 培育初級學者,備戰教研生涯
跨學科協作 協作研究金(CRF) HK$1,000萬 鼓勵多研究員、跨學科、跨院校項目
轉化影響 研究影響基金(RIF) 按項目 推動具社會影響與轉化價值、跨越學界的研究
戰略主題 主題研究計劃(TRS) HK$7,500萬 聚焦對香港長遠發展具戰略意義的主題
頂尖領域 卓越學科領域計劃(AoE) 按項目 支持最具卓越潛質的重點學科領域

這道階梯的意義在於:一名城大學者可能從 GRF/ECS 起步拿到個人項目,團隊再申請 CRF 做跨學科協作,學科羣最終可衝擊 TRS、AoE 這類戰略級大額資助。層級越高,單項金額越大、競爭越烈、跨校協作要求越強。城大近年在 RIF、CRF 等協作與影響層級屢創佳績(具體獲批數字與八校排名見姊妹篇 ugc-block-grant-and-research-funding.md),正是沿這道階梯逐級向上的結果。

階梯最底層的 GRF/ECS 競爭有多激烈,可從最新一輪結果看出。研資局 2026年6月26日公佈2026/27年度GRF及ECS結果:全港共收到 4,832份申請(GRF 4,215份、ECS 617份),最終 1,483項獲批、合計資助約HK$11.8億,GRF 整體成功率約 30%、ECS 約33%。也就是説,底層入門的個人研究金,每三份申請裏也只有約一份能中——城大教員每一筆到手的 RGC 資助,都是從這樣的競爭密度裏擠出來的,這也解釋了為何研資局表現會被「計入」下一期整體撥款的研究成分:它本身就是研究質量的市場化信號。


同是公帑,整體撥款與研資局撥款有何不同?

外界常把「政府給大學的錢」籠統看作一筆,實則城大收到的公帑循兩條性質迥異的管道進來,搞清兩者的區別,才能讀懂城大財報裏「政府撥款」為何要分行列示。

整體撥款(block grant) 是經常性補助(recurrent grant):三年一定、按學額與研究表現算總額、一次過下撥、校內自主分配,支撐的是日常教學與研究的基礎運轉。它穩定、可預期,但期內剛性、增幅受政府總額上限約束。城大絕大部分公帑收入走這條管道。

研資局(Research Grants Council, RGC)撥款 是競爭性項目資助(competitive grant):不進整體撥款的算式,須由學者逐項申請、經同行評審、按項目批出,用途綁定在具體研究計劃上。它金額浮動、競爭激烈(前述 GRF 成功率僅約三成),但正是這類競爭成績,又會反過來抬高下一期整體撥款的研究成分。

兩者的分野可一句話概括:整體撥款問的是「城大整體該配多少資源」,研資局撥款問的是「這一個研究計劃值不值得投」。前者是底盤,後者是疊加,而 RAE 與研資局表現是把「疊加」部分反哺回「底盤」的傳導閥。城大要提升公帑收入,底盤靠穩學額與學科結構,疊加靠拼科研競爭力——兩條路並行,缺一不可。也正因如此,城大財報把兩類撥款分行入賬,讀者若只盯着「政府撥款合計」一個數字,便看不出其中哪一部分穩定、哪一部分靠年年競爭才爭得回來。

三筆錢如何拼成城大的公帑收入?一張機制速查

把前述三條線索合起來看,城大公帑收入的構成機制可歸納如下。數字性年度結果不在本篇展開(見姊妹篇),本表只錨定「機制與口徑」。

收入來源 決定機制 誰定 競爭性 城大的政策空間
整體撥款·教學成分 學額 × 程度 × 模式 × 學科成本權重 教資會/政府(三年期核定) 低(按量按價) 校內自主分配;學科結構影響權重
整體撥款·研究成分 RAE 表現 + 研資局獲批表現 教資會 中(按表現浮動) 靠提升研究表現間接做大
本地資助學費 18% 成本回收率(凍結28年後分三年加費) 政府劃定 無定價權,長期象徵性覆蓋成本
研資局競爭資助 GRF/ECS→CRF/RIF→TRS/AoE 階梯,逐項同行評審 研資局 高(逐項競價) 靠申請質量與協作逐級爭取

三筆錢的性質差異,決定了城大提升公帑收入的不同路徑:教學成分靠穩住學額與學科結構,研究成分與研資局資助靠做強科研競爭力,而本地資助學費則基本沒有自主空間——它由 18% 這條政策紅線鎖定,長期只覆蓋一小塊成本。理解這套機制,比單看某一年撥款總額更能解釋城大收入結構為何如此、又將如何隨政策(三年期總額、成本回收率、研資局競爭格局)而移動。


關鍵機制速查

機制項 內容 口徑/來源 時點
整體撥款三成分比例 教學~78%、研究~20%、專業活動~2% 教資會 FAQ Q201 2025-28三期
教學撥款計算變量 學額×程度×模式×學科成本權重 教資會 FAQ Q201 現行
三年期內調整慣例 一般只作薪酬調整,學額基數期內穩定 教資會 FAQ Q201 現行
本地資助學費(加費前) HK$42,100/年,1997/98起凍結 政府新聞公報 至2024/25
目標成本回收率 18% 政府新聞公報 1990年代初至今
實際成本回收率(低位) 約12.5% 政府新聞公報 2024/25估算
學費三年加費終點 HK$49,500/年,回收率約13.4% 政府新聞公報 2027/28
城大前身與創立 香港城市理工學院,1984年納入UPGC UGC歷史 1984
獲大學名銜 更名香港城市大學,委員會改回UGC 維基百科 1994
2025-28三期總額(八校) 約HK$681億,較申請縮減約4% 政府新聞公報 2025/26–2027/28
GRF/ECS 最新一輪 全港1,483項獲批、約HK$11.8億,成功率約30%/33% 政府新聞公報 2026/27輪次

來源

互見

後續更新 criteria

後續更新只按三類材料進入正文:第一,教資會/研資局/政府新聞公報、城大年報等一手資料;第二,可靠媒體或公開檔案中可核的事實;第三,能解釋制度變化的公開時間線。逐年金額一律併入數據篇 ugc-block-grant-and-research-funding.md,本篇只維護機制與政策口徑;單一截圖、無日期傳聞、無法定位來源的口號,只可作為待核線索,不得直接寫成事實。

來源 · 自行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