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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新營監管機制成形記:從屬會登記到"零容忍"處分

學生會爭議 多方印證 約 7,127 字 · 15 分鐘 更新

2026年8月27日晚,旺角一處標示"D1 Disco Night"的商業場所裏,一段6秒短片記錄下城大一場迎新營環節的畫面——一名赤裸上身的男生把僅穿內衣的女生"公主抱"起來,現場歡呼聲不斷。六天後,涉事幹事會在短片曝光當晚就自行解散。這不是城大迎新營第一次出事,卻是"出事"與"解散"之間隔得最短的一次。

一句話結論: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發展處(SDS)早在2024年就以三份書面文件定型"屬會登記—活動建議表—零容忍紅線"審批鏈,2026年9月一宗迎新營幹事會在短片曝光數日內即遭解散並結案,速度遠超2015—2020三宗歷史個案。


城大迎新營想辦活動,要闖幾關審批?

一個院系學會想在城大合法籌辦一場迎新營,理論上要過兩道關:第一道是組織本身在學生發展處(Student Development Services,SDS)的年度註冊,第二道是具體活動的建議表審批。這套兩層結構在2022年學生會遷出校園、屬會被迫在"留在學生會"與"轉投SDS"之間選邊之後(詳見〈屬會去留〉篇),變得格外要緊——因為場地這一關鍵資源,恰恰繫於SDS的登記狀態。

第一道關卡是屬會註冊。據 SDS《註冊新學生組織》官方文件(2024年6月24日更新),一個屬會要維持SDS轄下的"註冊"身份,須滿足一整套年度門檻:宗旨不得與既有屬會名錄重疊、意向會員須不少於20人且全期維持這一會籍規模、幹事須為在讀本科生、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登記年期需重新登記,且登記期屆滿一個月內須提交年度活動與財務報告。申請處理約需10—15個工作日,資料不全會直接延誤進度。

登記維度 具體門檻 依據版本
組織唯一性 宗旨不得與既有SDS屬會名錄重疊 《註冊新學生組織》2024-06-24更新
會員門檻 意向會員≥20人,註冊期內維持≥20人會籍 同上
幹事資格 須為全期在讀城大本科生 同上
登記年期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須年度重新登記 同上
年度報告 登記期屆滿一個月內須交活動與財務報告 同上
審批耗時 處理約10—15個工作日,資料不全延誤 同上

第二道關卡是單次活動的建議表。據 SDS《學生主辦活動建議表》(2024年9月版本),任何學生主辦活動的申請表須在活動前至少一個月提交,並須由行政主任(Executive Officer)級或以上的全職教職員顧問聯署才能生效;表格附有專門模板,要求過夜或連續多日活動逐時段列明"目標、形式與負責人"(Please provide objective, format and PIC for each activity)。表格首頁明文寫着,一旦發生違規,「The University reserves the right to terminate the proposed activities(校方保留終止已批活動的權力)」——這句話把"審批通過"與"活動結束前仍可被叫停"兩件事分得很清楚。

審批節點 具體要求 依據版本
提交時限 活動前至少1個月提交 《活動建議表》2024-09版本
聯署要求 需行政主任級或以上全職教職員顧問聯署 同上
內容申報 過夜/連續多日活動須逐時段列明目標、形式與負責人 同上
違規後果 校方保留終止已批活動的權力 同上

系會、院會與興趣屬會的組織類型學、幹事分工與"上莊"週期,另有專篇詳述(詳見〈學會與屬會生態〉篇),本篇只聚焦這一層審批鏈條本身。

SDS《學生主辦活動指引》裏,"零容忍"具體指什麼?

比登記與申報更要緊的,是一份專門針對活動內容的行為準則。據 SDS《學生主辦活動指引》(2024年3月4日更新),校方開宗明義寫明「The University has taken serious measures to prevent and eliminate sexual harassment on campus, with a zero-tolerance policy in place(大學已就防止及消除校園性騷擾採取嚴肅措施,並設有零容忍政策)」,隨後逐條列出十一項具體守則,其中與迎新營遊戲內容最直接相關的是:「Avoid body touching in the activities(活動中避免身體接觸)」與「No alcohol drinks in the activities(活動中不得飲用酒精飲品)」;指引同時要求"活動主題應以教育性為主,避免粗俗、暴力或猥褻的活動內容",並規定一旦出事,組織者須立即上報所屬學系及/或SDS。

這份指引的更新日期值得留意:2024年3月——比2026年9月的迎新營短片事件早了兩年半。也就是説,"零容忍""避免身體接觸""禁酒"這些字眼,並不是2026年事件之後才補寫進去的新規則,而是早已白紙黑字掛在SDS官網的既有條文。這個時間差是理解本文後半部分"監管到底靠什麼變嚴"這一問題的關鍵前提。

系會解散是誰説了算——學生會,還是校方?

理解2026年9月這宗個案,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制度細節:涉事組織的性質。據多家媒體報道,涉事幹事會全稱為"城大學生會第30屆管理科學學科聯會幹事會"(隊名"煊管"),屬城大學生會(CityUSU)轄下的學科聯會(系會),而非SDS註冊組織——系會、院會與屬會的掛靠區分,詳見〈學會與屬會生態〉篇。這意味着,這起事件裏出現了兩條並行的問責鏈條,而不是單一的"校方處分"。

第一條鏈條是學生會系統內部的組織問責。據 香港01報道,短片曝光當晚,涉事幹事會即發聲明致歉,承認「未能在活動進行期間作出足夠及有效的監察、管理和即時制止,致使不恰當情況發生,對此責無旁貸」;隨後,城大學生會——而非校方SDS——「根據現行機制決定解散本屆幹事會」,幹事會亦表示"尊重並接受學生會作出的所有決定、處分及後續安排"。這是學生自治體系內部、依會章處理屬會問題的機制(學生會評議會對轄下組織的會章監管,詳見〈城大學生會架構與選舉〉篇)。

第二條鏈條是校方對個別學生的紀律問責。據 香港電台報道,城大"學生紀律委員會已完成調查,並對活動舉辦者及涉事學生作出紀律處分"——這是針對具體在場學生個人行為的校方紀律程序,與學生會解散幹事會的組織性決定是兩套獨立運作的機制,一個處理"組織該不該繼續存在",一個處理"個人該不該受罰"。

從2015到2026,一宗迎新營爭議要處理多久?

城大迎新營與宿舍生活領域,此前已有三宗有據可查的爭議個案——2015年迎新營肢體衝突、2018年會計系"氣球塞胸"疑雲、2020年宿舍導師涉性騷擾的"城大metoo"個案,三宗個案的完整經過與可信度標註,本站〈宿生會與O-Camp〉篇已逐一詳述,本文不重複敍事細節,只把"校方響應速度"這一個維度單獨拎出來,與2026年9月個案並置對比。

個案 觸發到校方回應 結案與結果 處分公開度
2015年迎新營肢體衝突 校方稱"暫沒有收到與迎新營有關的投訴",未見成立調查委員會 現有公開信源未見後續處分記錄 不適用(查無處分)
2018年會計系"氣球塞胸" 校方稱屬學生自發、非組織者設計 現有公開信源未見跟進報道 不適用(查無處分)
2020年宿舍"metoo"個案 先經舍監"冷處理",再轉防止性騷擾委員會(CASH)調查 約兩個月未有結果,且投訴人被要求保密 結果未公開,過程本身被指噤聲
2026年9月迎新營短片 短片曝光後約1天內,校方成立"紀律調查委員會" 約2天后結案,校方公開確認"已作出紀律處分" 具體處分種類與人數不公開,但"已結案"本身被公開確認

這張表格呈現的落差,不在處分本身的輕重——三宗歷史個案里根本查無可比較的處分記錄,2026年個案的具體處分內容同樣不公開——而在於校方是否介入、以及介入這件事本身是否被公開確認。2015年和2018年,校方的公開回應都止步於"沒收到投訴"或"學生自發",未見啓動任何正式調查程序的記錄;2020年雖有防止性騷擾委員會介入,但過程本身被投訴人形容為"兩月未有結果""被要求保密";2026年則是校方在短片曝光後當天就公開宣佈成立調查委員會,數日後又公開宣佈"已結案、已處分"——即便處分細節仍不透明,"介入"與"結案"這兩個動作本身第一次成為可以被媒體逐條追蹤的公開事件。

"絕不姑息"落地時,處分究竟是什麼?

城大官方書面回應稱,對"任何損害學生尊嚴、破壞校園文化或違規行為絕不姑息";據The Standard英文報道,校方同樣以英文重申「reaffirming a zero-tolerance approach to any form of misconduct」。這兩句表態在中英文媒體間被多次轉述,構成本次事件裏校方最核心的公開立場。

但"絕不姑息"落地成具體處分時,透明度立刻收窄。據 香港01報道,城大"未有交代涉及的學生人數及處分方式",校方的解釋是「根據既定機制,大學不會透露更多具體詳情,以保障學生的私隱」;同一份聲明裏,校方還表示"期望社會能給予涉事學生改過的空間,讓他們在承擔責任的同時,從經驗中學習併成長"。

學生發展處後續宣佈,將為"同類型活動的舉辦者提供更多學生活動管理工作坊",並設立熱線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心理支援——這是面向未來的制度性回應,而非針對本次個案的處分細節。

監管到底變嚴了多少?靠的是新規還是舊規執行更狠?

回到本文最初的問題:城大對迎新營的監管,這幾年到底變嚴了多少,靠的又是什麼?把前面幾節的時間線擺在一起看,答案可能和直覺相反——支撐2026年9月這次快速響應的規則文本,並非事後新寫。SDS的《學生主辦活動指引》早在2024年3月就寫明"零容忍"與"避免身體接觸",《註冊新學生組織》與《活動建議表》也都在2024年內定稿,均比2026年9月的個案早了一年半以上。真正發生明顯變化的,是執行層面的兩個維度:一是校方從"介入與否"變成"當天公開介入",二是學生會一側從"內部消化"變成"當晚公開解散、當晚發聲明致歉"。

至於這一變化的驅動因素,是2022年場地分流之後SDS登記狀態與場地使用權掛鈎、從而強化了校方對屬會活動的實際槓桿(詳見〈屬會去留〉篇),還是2023年前後全港多所大學O-Camp連環風波帶來的外部輿論壓力(詳見〈宿生會與O-Camp〉篇第五節),抑或單純是本次短片在社交媒體傳播更快、更難被"冷處理"——現有公開信源未能提供能夠拆分這幾個因素權重的證據,本篇按"查無與邊界"原則,不對因果關係下結論,只如實呈現這條從登記條文到公開解散的時間線本身。

查無與邊界(如實標註,不以推測補充)

  • 《SDS屬會規例》全文:多份官方文件提及須遵守"SDS Regulations for SDS-affiliated Student Societies and Clubs",但該文件全文本篇未能取得,故不對"違規屬會資格暫停/取消"的具體條文作斷言;
  • 城大學生紀律委員會的組成與聆訊細節:官方頁面(cityu.edu.hk/studentlife/about_us-sdc.aspx)本篇未能直接讀取,僅依據多家媒體對2026年9月個案的轉述,確認其"存在、介入、結案未披露細節"這幾項事實,不對其人員構成、聆訊程序作斷言;
  • 涉事學科聯會的SDS登記狀態:多家報道確認涉事組織為城大學生會轄下學科聯會(系會),但該組織本身是否/何時曾一併在SDS登記(例如因場地使用需要),現有公開信源未見説明;
  • 本次迎新營是否實際按SDS《活動建議表》流程申報:該流程理論上要求提前一個月提交、行政主任級顧問聯署,但現有公開報道均未提及本次活動是否循此流程申報、事發地點(旺角一處商業場所)是否在申報範圍內,本篇不作推斷補充。

延伸閲讀


來源 · 自行復核